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关于实施"三个一百"领军企业工程的意见》、《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等重大部署部署,推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现将2015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产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节能环保。节能领域重点是高效节能技术装备:高效节能工业锅炉、窑炉,高效节能专用设备、电气设备、气体压缩装置、工业控制装置、高效风机水泵,节能监测及能源计量仪器设备等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环保领域重点是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高效工业除尘设备、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装备,先进脱硫脱硝设备,高效车辆尾气净化装备,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成套处理装备、高效低耗智能化生活污水处理装备、在线连续环境监测仪器、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及材料、污染物排放管理系统等技术研发及装备产业化。
新能源。分布式光伏发电集成技术及装备、光伏电站并网技术及控制系统,风电装备关键技术和部件,智能电网技术和装备,储能技术及新型电池,高效光伏电池产品,太阳能热发电产品。
电子信息。网络设备及新一代信息终端、数字视听与数字家庭产品、集成电路设计及生产制造,新型显示器件、新型元器件、关键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及测量仪器。云计算、"大数据"关键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研发及推广应用。
生物。创新药物,近三年到期专利药物的首仿和抢仿药,原料药与制剂的国际化。药物生产的新型制备技术、新剂型技术,药用新型辅料与包衣材料及预混辅料。中成药大品种二次开发,大宗河北道地和特色、濒危、稀缺的中药材良种繁育和种植规范化、规模化。医学影像设备、先进治疗设备、医用检查检验仪器、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生物基高分子材料,生物精细化工产品,新型工业酶制剂,新型发酵产品。优质、高产、抗病虫、抗逆的粮棉油和特色经济作物优良新品种,果蔬、经济林果、造林绿化树种和园林植物新品种与种苗,优质地方畜禽新品种,水产新品种。生物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疫苗。源于海洋生物的创新药物,海洋生物诊断试剂,海洋农用生物制品。海洋功能食品和生物制品,海洋生物提取、纯化和合成技术。海洋水产新品种,海洋植物的生态养殖和集约化高效养殖技术,海水养殖及海洋用生物环保制剂。
新材料。大尺寸单晶硅、 石墨稀等重点化合物电池材料、薄膜电池材料等能源材料,工业用高性能PM2.5过滤材料等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纳米、超导、智能等共性基础材料和高性能、轻量化、绿色化新材料。
高端装备制造。具有感知、决策等功能的智能制造专用装备,新型传感器与智能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等感知、控制装置及其伺服、执行、传动零部件。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轨道交通装备和牵引传动、列车控制、制动等关键系统及装置。其他先进加工和制造装备。海洋油气等资源开发、海洋风能利用工程建设、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等海洋工程装备。
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且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的整车生产,动力、驱动和控制系统的关键零部件研发和生产,动力电池、关键材料和电池管理关键技术研发,快速充电装备研发和生产。
航空航天。航空航天新材料及其零部件,地面控制系统、适航及安全保障系统、航空紧急救援设备及航空航天技术延伸配套产品。北斗兼容型导航终端以及数字化综合应用终端。
信息安全。关键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和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国产IC卡和密码类关键产品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和产品产业化,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关键产品产业化、专业化检测服务。
(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完善研发试验条件,增添技术研发、工程研究试验、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等仪器设备,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省级以上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提升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能力。为省内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服务,增强产业技术服务能力和为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支撑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三)应用示范项目。
物联网应用示范。重点支持工业、农业、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社会事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特色明显、产业带动性强、推广潜力大的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探索新型商业模式,培育新兴服务产业。
卫星导航应用示范。重点支持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兼容产品和服务在公共安全、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农林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公安警务、测绘勘探、应急救援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进卫星导航与物联网、移动互联、三网融合等融合联动,促进形成行业综合应用解决方案,提升行业运行效率,拉动省内相关产业发展。
信息化建设。重点支持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信息化应用;能够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和地方医院疑难杂症救治水平、解决养老机构患者就医难等问题的远程医疗应用示范工程;数字农业、农业生产经营、涉农综合信息服务、农业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典型行业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投资效益的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
二、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一)产业化项目。要求备案、环保、土地等手续齐全,技术先进成熟,知识产权关系清晰;有行业准入条件的,需提供有关许可文件。项目投资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单位实力较强,成长性较好。
(二)产业技术研发项目。要求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项目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技术先进,制定的研发实施方案合理、可行,目标明确,项目完成时应取得阶段性科技成果,或具备小批量试产条件。项目总投资应在1000万元以上,建设内容原则上不含基建内容。
(三)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申报单位要求是*********企业技术中心、201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70分及以上、2014年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且未获得过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的。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要求是由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建设,且近三年未获得省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联合推进创新平台建设。
(四)应用示范项目。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和卫星导航应用示范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终端设备应由省内单位研发生产。项目可由应用单位和终端设备研发生产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构成应以推广应用为主,申报材料应附相关合作协议,对双方承担的工作任务、投资比例等做明确约定。
对按总体建设方案备案,分步实施的项目,可在其中选择相对完整的部分建设内容进行申报。各类项目申报时应已取得较大进展,投资量完成申报项目总投资的50%以上,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除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外,同一法人单位已承担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未验收前,不接收其新项目申报。
三、项目材料要求及申报工作安排
(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申报单位可自愿委托咨询机构编制。申请报告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基恩情况表装订在报告内容首页,侧脊应标明单位和项目名称。
(二)请你们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认真核实项目的进展情况,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筛选符合支持方向,条件成熟的项目,于7月15日前联合行文分别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财政直管县按《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执行),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三)报送材料要求。纸质材料包括:上报文件(附本地全部上报项目名单)、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六份,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3份),电子文件材料包括:项目汇总表、项目及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表格与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必须符合格式要求,内容完整,附件齐全,材料真实。
(四)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查、评审,择优给予支持。